据悉,教育部、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和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出台了《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》,依法治理8种“校闹”行为。很多人不知道是哪8种校闹行为,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(1)殴打、故意伤害他人、故意损毁公私财物;
(2)侵占、损学校房屋、设施设备;
(3)在学校贴报喷字、挂横幅、摆花圈、堵大门等;
(4)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;
(5)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、学生人身自由;
(6)跟踪、纠缠学校负责人,侮辱、恐吓教职工、学生;
(7)携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学校;
(8)其他抗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。